发布时间:2019-04-24
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山东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以下简称“《山东问责情况》”)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以下简称“《新疆问责情况》”)。
《山东问责情况》指出,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163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其中,正厅级6人、副厅级23人、正处级53人、副处级51人、科级及以下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3人次、诫勉谈话30人、通报批评1人、组织处理1人。
从《山东问责情况》中获悉,钢铁相关方面,主要是淘汰落后钢铁工作不到位问题。日照市、岚山区政府对钢铁产能压减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主动,对淘汰压缩日照钢铁集团钢铁产能落实不力;滨州市、邹平县发展改革部门工作不实不细、失职失察,导致滨州西王特钢集团违规新增钢铁产能。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日照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月波(时任日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日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赵子峰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科科长左明华(时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科科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邹平县发改局重大项目办主任何卫东政务记过处分。另有2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从《新疆问责情况》中了解到,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1月2日将督察发现的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移交兵团,要求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不力问题中指出,第二师铁门关市违规建设丰泰钢铁项目及未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问题突出,兵团发改委不作为、乱作为,未严格执行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安排分管处室对项目予以备案。给予兵团工信委巡视员乔永新(时任兵团发改委副主任),第二师铁门关市发改委原主任王军辉(2018年9月退休),第二师铁门关市建设(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史庭珍3人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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