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1再生! | |   服务热线:0571-56611111

微信扫码随时随地
掌控废料价格波动
实现低买高卖

产品 | 求购 | 报价 | 资讯 | 公司 |

发布供求

曝光推广

回到顶部

您所在的位置:行情报价首页 > 废金属行情 > 新疆发布钢煤等领域排放标准
新疆发布钢煤等领域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6-09-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日前印发《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重点区域的火电、钢铁、水泥、石化行业和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公告》指出,此次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区域包括乌鲁木齐区域、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库尔勒区域、哈密市和准东区域等七大区域,主要涉及自治区7个地州市、兵团两市的20个县市区。

《公告》提出,乌鲁木齐区域、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库尔勒区域内的火电、钢铁、水泥、石化行业和燃煤锅炉,以及哈密市和准东区域内的火电行业,按照相关规定,新受理环评项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已建成或已通过环评审批项目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乌鲁木齐区域内已建成或已通过环评审批的燃煤锅炉项目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国家对以上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更高要求时,按新要求执行。

《公告》要求,重点区域内现有火电、钢铁、水泥、石化企业以及燃煤锅炉不能达到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的,应根据超标情况制定限期治理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告》中的要求审批所有新建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管理。

(来源:中国冶金报)

 

标签:

更多内容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91再生免责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所述产品的买卖出价,投资者按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91再生无关!我们力求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行业信息,但对其准确性、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也不保证这些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

汇率转换

1人民币=美元   (1美元=人民币)

兑换为 转换
产品推荐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0571-5611111 56612345 市场合作:0571-56633145 广告服务:0571-5611111 传真:0571-56637777

91再生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单位    塑协理事单位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的副会长单位

并与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塑料协会、阿里巴巴、《资源再生》杂志等达成战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