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6
一、行情快报
期铜
上海期铜价格小幅下跌。主力合约2109,以69660元/吨收盘,下跌210元,跌幅为0.30%。当日15:00伦敦三月铜报价9449.0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7.37,与上一交易日持平,上海伦敦市场涨跌幅度相当。
全部合约成交199691手,持仓量增加8210手至307481手。主力合约成交107705手,持仓量增加2125手至120238手。
期铝
上海期铝价格小幅上涨。主力合约2109,以20150元/吨收盘,上涨125元,涨幅为0.62%。当日15:00伦敦三月铝报价2601.0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7.75,低于上一交易日7.79,上海期铝涨幅小于伦敦市场。
全部合约成交446527手,持仓量增加13360手至523101手。主力合约成交250822手,持仓量减少6857手至238854手。
期锌
上海期锌价格小幅下跌。主力合约2109,以22400元/吨收盘,下跌5元,跌幅为0.02%。当日15:00伦敦三月锌报价3002.5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7.46,低于上一交易日7.47,上海期锌跌幅大于伦敦市场。
全部合约成交250941手,持仓量增加644手至143496手。主力合约成交153903手,持仓量减少2540手至63133手。
期铅
上海期铅价格小幅下跌。主力合约2109,以15420元/吨收盘,下跌15元,跌幅为0.10%。当日15:00伦敦三月铅报价2309.5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6.68,与上一交易日持平,上海伦敦市场涨跌幅度相当。
全部合约成交96202手,持仓量增加2035手至145457手。主力合约成交64088手,持仓量增加9手至82791手。
螺纹钢
上海螺纹钢价格出现一定幅度下跌。主力合约2201,以5328元/吨收盘,下跌114元,跌幅为2.09%。
全部合约成交3073222手,持仓量减少17510手至1812612手。主力合约成交2471691手,持仓量增加41876手至1108556手。
【股市行情】 16日A股三大股指收盘涨跌不一,上证指数收盘微涨0.03%,深成指跌0.71%,创业板指跌1.31%;锂电产业链全线下挫,电解液等多个分支板块跌幅超6%,海运、机械板块回调;氢能板块午后再度爆发,次新股掀涨停潮。
二、国内焦点
钢铁关税再调,对山西钢企影响几何?
进入8月份,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调整,让很多投资者都比较关心。抛开资本市场的投资策略,更多的人关注的还是这个政策会对山西经济发展带来什么?
山西省钢铁出口量已减少
自2021年8月1日起,我国适当提高铬铁、高纯生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40%和20%的出口税率。此外,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23个钢铁产品出口退税。
具体到山西,记者从太原海关了解到,2021年上半年山西省钢材出口量减少近2成。据该关统计,2021年上半年,山西省钢材出口38.8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19.1%,货值36.2亿元,下降15.9%。6月当月,山西省钢材出口6.7万吨,减少12.4%,货值8.1亿元,增长18.4%。同期,山西省各类金属矿及矿砂进口值增长94.5%,铁合金进口值增长58.1%,镍及其制品进口值增长3.1%。
得益于太钢的不锈钢主业领军地位,太钢及其他钢铁企业每年要进口不少铬、镍用于提高不锈钢的强度、韧性和耐磨性、耐腐蚀性,也因此,山西省每年进口的上述产品数量可观。
另一方面,在2021年5月1日,我国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施零进口暂定税率政策,其目的在于,平衡国内供需缺口,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内钢企该如何调整步伐?
山西是国内传统能源大省,在过往的产业发展中,凭借地域资源优势在钢铁生产上具有一定的地位,钢铁原料及产品在山西省进出口业务中的占比也居主体地位。
山西省钢铁出口产品主要是不锈钢平板轧材,主要出口地为我国台湾地区、沙特阿拉伯和东盟,上半年对日本出口增加14.6%。出口企业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国有企业出口占79.2%,民营企业出口占19.8%,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1.0%。
此次钢铁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山西省钢铁企业乃至山西省进出口贸易发展带来的影响不容轻视。太原海关综合业务二处关税科科长文晓光介绍:“近期国内对钢铁生产的原料及产品的税率调整是有其内在逻辑的。在出口优惠税率政策减少的同时,零进口暂定税率的政策也在帮助钢铁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扩大钢铁资源进口。目前铁矿石价格已处于近年来高位,这一系列税率调整目的在于平衡国内供需缺口,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山西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秘书长王香槐表示,国家在国际大环境下调整钢铁关税应是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作出的调整。从上半年生产和进出口看,粗钢继续增长,钢材出口创历史新高。调整关税,一是适当抑制大量出口。二是国际疫情发展背景下,全球钢铁产能开工不足。中国此次关税调整后,市场需求依旧,出口价格会高,但这自然会转嫁给国外进口国与进口商,对中国钢企和山西钢企出口来说,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记者也咨询了太钢相关人士,据了解,政策的调整确实对企业现有的生产方向有影响,毕竟出口退税减少了,部分钢铁产品按照原来的价格出口,利润就减少了。虽然目前国内钢铁产品从价格上来讲在国际市场上仍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本次关税调整政策的出台从侧面表明了国家压减粗钢产量的决心,作为企业要积极适应钢铁产业发展动向,努力拓展国内市场,也实现自身的产业升级。总而言之,对于企业来说,要敏锐把握国家政策趋势,明确产业升级动向,紧跟进口成本降低的机遇,积极投身国内市场。
一系列采访中,无论是券商还是钢铁企业人员,乃至海关工作人员,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全球最大钢铁生产国和消费国,钢铁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国特别是山西省相关产业发展的影响举足轻重。今年以来,随着主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钢铁需求强劲增长,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有助于缓解我国国内生产建设中面临的钢铁资源供应不足问题,同时在能源保护和减碳减排压力上有所裨益。山西省钢铁企业应抓住这一时机,适应国家发展方向,实现自我提升,在夯实基础上进一步向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在钢铁行业开展碳排放环评试点!不符合条件的钢铁项目一律不批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加强源头宏观管控、严格环境准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强化监管执法、确保政策落地生效等五个方面,对“两高”项目提出具体管控要求。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两高”行业布局、“两高”项目落地的硬性约束。明确钢铁、电解铝、炼化、焦化产业等产业转移地区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
严格环评审批,把好“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口。所有新、改、扩“两高”项目,必须坚决实行产能、煤炭、能源、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五个减量替代,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
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推动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纳入环评体系。拟在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评试点,不断完善现有环评管理体系,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指导推动在济南市和青岛市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试点,在东营市试点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对“两高”企业,山东省将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要求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在“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过程中,全面核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区域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
全文如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
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57号)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我省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三线一单”,强化规划环评约束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各市要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在优化区域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水平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其作为“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的硬性约束。组织“三线一单”落地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定期在“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进行成果更新,实现“两高”项目环境准入智能研判,强化源头精准预防,推进“三线一单”成果智能化应用。对承接钢铁、电解铝、炼化、焦化等产业转移的地区,各市环评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项目审批刚性要求。
(二)着力提升规划环评约束效能。各市生态环境局要指导督促涉“两高”行业的有关综合性规划和工业、能源等专项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从实施时序、产业结构、规划布局、发展规模等方面严格规划环评审查,为促进“两高”行业合理有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改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重点指导推动煤电能源基地、现代煤化工示范区、石化产业基地等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适时优化调整规划。以“两高”项目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在开展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时,应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分析,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指导推动烟台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做好碳排放纳入规划环评试点工作。
二、严格环评审批,把好“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口
(三)严格环境准入。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等要求。各市环评审批部门要认真落实鲁政办字〔2021〕57号文件有关要求,严格实施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四)严格污染物削减替代。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两高”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有关要求,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相关责任主体以及出具污染物总量确认文件的部门,要对相关替代源的真实性、有效性逐一现场核实。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在对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技术评估时,要对削减替代源逐一现场核实,评估污染物削减措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并对提出的技术评估意见负责。
(五)合理确定审批权限。各市环评审批部门要认真梳理“两高”项目以及乙烯、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项目的环评审批层级,并科学评估审批能力。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调整上收审批权限。梳理评估情况及意见建议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将加强对各市相关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审批能力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提升防控水平,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六)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应当使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要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严格实施“两高”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推进“两高”项目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燃料使用,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
(七)实施碳排放减量替代。制定发布我省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按照鲁政办字〔2021〕57号文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水泥、炼化、电解铝、煤电项目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1.5,钢铁、焦化、铁合金、电石、石灰、甲醇、氮肥、醋酸、氯碱、建筑陶瓷、平板玻璃、沥青防水材料、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1.2。
(八)推动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纳入环评体系。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在化工、钢铁等行业开展“两高”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支持鼓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扩大试点行业范围,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指导推动在济南市和青岛市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试点,在东营市试点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四、严格排污许可,强化“两高”项目监管执法
(九)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各市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在“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过程中,应全面核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区域削减措施落实情况,依法注销或变更减排量出让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两高”企业要加强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不予核发。要加强对“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提交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台账记录、执行报告、自行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要督促排污许可限期整改的“两高”企业加快完成整改任务,发现未按期完成整改或存在无证排污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十)强化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执法监管。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将“两高”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监管,加大对“两高”企业依证排污和环境信息依法公开等情况的检查力度,监督持证单位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各项要求。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五、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十一)建立管理台账。各市生态环境局要组织对“十三五”以来受理、审批的环评文件及有关部门列入计划的“两高”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两高”项目生态环境管理台账(见附件),于2021年8月20日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后续每季度末更新上报。我省“两高”项目按《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确定的16个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后续国家和省对“两高”项目管理范围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建立“两高”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已批复“两高”项目环评文件的技术复核力度,省级对2021年以来新审批的“两高”项目逐一复核,发现环评文件抄袭、关键内容遗漏、数据结论错误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已开工在建的,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同时实施,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对已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还要重点检查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重点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要求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执行情况。在“两高”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两高”项目生态环境管理台账。
(十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市生态环境局要严查“两高”项目“未批先建”、不落实环评及“三同时”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对审批、监管人员不依法履职、把关不严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地方政府落实“两高”项目生态环境防控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依法实施区域限批,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内容。
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将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于2021年8月20日前书面报送省生态环境厅。本实施意见未作明确规定的,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
上半年土耳其废钢进口量激增逾三成
从今年6月份土耳其的废钢进口看,这是该国连续第13个月废钢进口保持强劲势头。根据土耳其国家统计局(TUIK)的数据,该国6月份进口超过200 万吨废钢,同比增长32.9%。土耳其废钢进口保持高位的主要原因是国内成品钢材需求旺盛且钢价上涨。
TUIK数据显示,上半年土耳其废钢进口整体保持积极态势,共进口1286.8万吨,同比增长32.6%。尽管上半年土耳其从美国进口的废钢数量同比下降9.7%至177.5万吨,但美国继续保持土耳其第一大废钢供应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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