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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04日废金属行情晚报(上)

发布时间:2021-03-04

一、行情快报

 

期铜
  上海期铜价格下跌。主力合约2105,以66550元/吨收盘,下跌1310元,跌幅为1.93%。当日15:00伦敦三月铜报价9027.0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7.37,低于上一交易日7.40,上海期铜跌幅大于伦敦市场。
  全部合约成交340229手,持仓量减少1216手至355404手。主力合约成交120786手,持仓量增加2854手至117131手。

 

 

期铝
  上海期铝价格下跌。主力合约2104,以17130元/吨收盘,下跌285元,跌幅为1.64%。当日15:00伦敦三月铝报价2172.0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7.89,低于上一交易日7.98,上海期铝跌幅大于伦敦市场。
  全部合约成交759079手,持仓量增加3236手至491545手。主力合约成交436036手,持仓量减少2754手至203818手。

 

 

期锌
  上海期锌价格跌幅较大。主力合约2104,以20970元/吨收盘,下跌715元,跌幅为3.30%。当日15:00伦敦三月锌报价2756.0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7.61,低于上一交易日7.62,上海期锌跌幅大于伦敦市场。
  全部合约成交286780手,持仓量减少717手至151512手。主力合约成交186699手,持仓量减少919手至78236手。

 

 

期铅
  上海期铅价格下跌。主力合约2104,以15105元/吨收盘,下跌280元,跌幅为1.82%。当日15:00伦敦三月铅报价2036.5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7.42,低于上一交易日7.44,上海期铅跌幅大于伦敦市场。
  全部合约成交132859手,持仓量减少3189手至83161手。主力合约成交82133手,持仓量减少2858手至36942手。

 

 

螺纹钢
  上海螺纹钢价格小幅上涨。主力合约2105,以4849元/吨收盘,上涨5元,涨幅为0.10%。
  全部合约成交2201089手,持仓量减少24544手至1887942手。主力合约成交1756663手,持仓量减少32082手至1233841手。

 

【股市行情】   周四,A股低开低走,沪指回踩3500点,创业板指数跌逾5%。行业方面,石油领涨,钢铁、环保、船舶制造、保险、港口水运、公用事业等小幅上涨,酿酒、玻璃陶瓷、食品饮料、医疗、化肥、造纸印刷、化纤、券商信托、医药、化工、家电、电子元件、贵金属等跌幅居前;题材股方面,油气设服、页岩气、碳交易、农机、ST板块等涨幅居前,超级品牌、MLCC、转基因、白酒、汽车芯片、刀片电池、高送转、固态电池、有机硅、CRO等跌幅居前。


二、国内焦点

衡水市定于3月4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2021〕19号)的要求,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3月4日午后起,受弱南风、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逐步积累,衡水市可能出现以PM2.5为主的中、重度污染过程。按上级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21年3月4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应急响应期间

 

共有149家A、B级及引领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不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或按要求适当减排;针对392家正面清单企业(其中包括43个正面清单重点工程),在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具体减排措施如下

 

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市及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四)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五)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关于印发〈2020-2021年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减排措施清单〉(2020年12月)的通知》(衡气领办〔2021〕13号)的清单中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同时我市涉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绩效评级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冀环办字函〔2020〕380号)中要求的商砼行业企业、涉VOCs重点排污企业在完成相关整改提升前,暂按现绩效级别执行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施工工地、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各县(市、区)自定范围)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工业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车辆、执法车辆、市政设施维护、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相关部门认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车辆。

 

(三)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等。

 

加强对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清扫作业,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4次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非冰冻期)。

 

所有企业严格执行《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相关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厂区增加保洁频次。

 

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气象部门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四)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全市区域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建成区、县(市、区)建成区严格落实禁止露天烧烤。

 

正面清单应急管理要求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帮扶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0]332号)中相关要求,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在落实污染管控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停产,不限产。充分运用在线监测、分表计电、视频监控、远程执法等非现场手段对企业进行监管,坚持少检查、少打扰,保障企业良好生产建设环境。

 



唐山市丰润区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021-03-03 11:52

为确保完成秋冬季攻坚行动目标,追赶全年目标进度,尽快扭转全市倒一的被动局面,实现空气质量首季“开门红”,根据省、市要求及我区(丰润区,下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控目标

 

完成秋冬季考核目标,达到年度目标时序进度,我区PM2.5力争不超过60ug/m3。

 

二、管控时限

 

2020年3月1日0时至3月31日24时。

 

三、管控原则

 

(一)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市环保指挥中心、区大气办采取加严管控措施时,减排程度不同的,从严执行。

 

(二)对三类企业(正面清单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达标复工复产企业)不予管控,做到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

 

四、管控内容

 

针对当前工业气态污染指数高、扬尘污染问题突出、“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露天焚烧屡禁不止等重点问题,开展6个方面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一)工业减排攻坚。

 

1.新宝泰钢铁公司、天柱钢铁公司两家钢铁行业

 

(1)列入供暖企业名单的,3月1日至15日按照以热定产允许生产的负荷执行,3月16日至31日烧结机、球团装备、石灰窑、高炉停产比例不低于50%,以生产线计。

 

(2)退城搬迁企业,根据市发改委确认函给予优惠政策。

 

(3)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和银城铺镇、七树庄镇按照报备生态环境部的工业源减排清单及相关政策要求,对新宝泰钢铁公司、天柱钢铁公司减排措施进行逐一核查,确保停限措施落实到位。

 

2.水泥熟料行业

 

(1)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验收的金隅冀东唐山分公司二厂、泓泰水泥和燕东水泥不限产。

 

(2)采暖季保供暖的飞龙水泥3月1日至15日按照以热定产允许生产的负荷生产;3月16日至31日停产。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沙流河镇、泉河头镇、王官营镇

 

(二)扬尘治理攻坚

 

1.强化工地扬尘治理。各类工地务必达到“扬尘污染达标整治”八条要求,对违反要求的工地依法依规处罚。

 

牵头部门:区扬尘办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太办、燕办、浭办、丰润镇、银城铺镇

 

2.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增加城区主次干道、辅路、背街小巷的湿扫频次;及时清运小区内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随满随清。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太办、燕办、浭办

 

3.国省干道扬尘整治。城区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道路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国、省干线坚持日清扫保洁,强化路面和绿化带洒水降尘,重点清扫路肩、路基和沿线路边浮土。

 

责任单位:区交运局

 

4.企业扬尘。工业企业开展“洗厂行动”,每周最少两次,并建立清扫保洁台账;做到厂区内外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道路不起尘;定期冲洗办公区域、生产车间外立面及房顶和绿化带料全部入棚,倒运过程务必开启雾炮和喷淋装置;倒运、装卸、投料过程,必须采取洒水、收尘等降尘措施。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三)机动车治理攻坚

 

1.深入开展全域治超。全面深化全域治超行动,瞄准输入型和内生型超载车辆,突出“凌晨、早晚、假日”等重点时段,坚持逢车必查、逢超必卸、逢超必罚,全面加强科技治超、流动治超、源头治超、驻站治超、高速治超,清除“百吨王”,巩固和提升全域治超成果。

 

牵头单位:区治超办

 

责任单位:区交运局、交警九队

 

2.严格禁行区车辆管控。落实禁行区车辆管控要求,依法划定高排放柴油车辆禁行区域,严格审核办理通行证,外围各入口设置电子围栏。对所有闯禁行的重型柴油货车禁行电子抓拍,对闯禁行的车辆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

 

责任单位:交警九队

 

3.禁止国四车运输。钢铁、水泥、电力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物料。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运局、交警九队

 

4.加强冒黑烟车管控整治。通过遥感监测、现场检测、摄像拍照等措施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对排放黑烟等可视物的或其他超标排放污染物,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运局、交警九队

 

(四)露天焚烧攻坚。

 

1.坚持“四个”到位。各地严格落实禁烧主体责任,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组织禁烧专项巡查,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做到及时灭火、顶格处罚、移交拘留、启动问责。

 

2.坚持“通报曝光”制度。实行“日统计、日公开”和“周通报、周曝光”制度,对火点数量排名前3位的乡镇在电视台公开曝光;每月对各地火点数量进行排名通报。

 

3.坚持经济处罚制度。由区环保指挥中心负责交办市级督查组、市环保指挥中心发现的露天焚烧火点,同时将启动问责程序,一个火点扣罚属地政府5万元,火情严重的扣罚10万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发现的火点,每个扣罚属地政府10万元。

 

牵头部门:区环保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五)VOCs治理攻坚。

 

涉VOCs工业企业和企业涉VOCs工序(汽修喷漆、喷涂、印染等)加大VOCs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达不到治理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治理。建筑工地和道路每日10时至15时停止室外喷涂及划线作业。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警九队、区交运局、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六)开展“散乱污”出清专项行动。

 

要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等为重点,采取昼夜巡查、无人机飞检等手段,对乡镇工业大院、无名场院、老旧车间、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等场所进行回头看,组织联合检查,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整治台账,确保出清到位。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清单,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本地本单位工作内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每一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二)紧盯问题,严惩重罚。对不落实月度管控措施的企业,按照“处罚、移交、行拘、问责、曝光”五个到位从严从快处理;所有露天焚烧问题务必做到处罚和移交到位;《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有明确罚则的,要坚持就高不就低、高线顶格、从快查处,形成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曝光,倒追责任。各地及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对不落实管控要求的企业和露天焚烧等问题通过各类媒体公开曝光、系列报道、循环播报。凡是市环保指挥中心交办的问题,涉及到监管责任问题的,将启动问责;尤其是露天焚烧问题,每个火点的处理结果必须上报问责文书(加盖纪委公章)。对于市指挥中心交办问题处罚问责不到位、问题性质恶劣、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将直接移交纪委监委启动问责。

 



2月下旬重点钢企粗钢日均产量再创新高

摘要:中钢协数据显示,2021年2月下旬,重点统计钢铁企业共生产粗钢1855.62万吨,生铁1639.41万吨,钢材1914.18万吨。本旬粗钢日均产量再创历史新高

 

  中钢协数据显示,2021年2月下旬,重点统计钢铁企业共生产粗钢1855.62万吨,生铁1639.41万吨,钢材1914.18万吨。

 

  本旬平均日产:粗钢231.95万吨,环比增长0.85%,同比增长14.07%;生铁204.93万吨,环比增长0.67%,同比增长5.94%;钢材239.27万吨,环比增长11.52%,同比增长18.66%。本旬粗钢日均产量再创历史新高。

 



河北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保气领办函[2021]13号),预计2月26-28日,受地面高压及偏南风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保定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市大气办指导意见,经高阳县大气办决定,于3月4日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令行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根据重污染程度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高政办〔2019〕70号)要求,依据2020年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及建设项目,

 

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正常生产)。

 

2.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3.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煤炭、渣土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

 

4.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频次。

 

5.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的监管。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视频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盯紧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 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减排方式。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高政办〔2019〕70号)要求,预警期间每日20:00时前报送前一日督导检查情况,预警解除后次日16:00前,将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及时报送县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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