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4
一、行情快报
期铜
上海期铜价格上涨。主力合约2101,以54770元/吨收盘,上涨680元,涨幅为1.26%。当日15:00伦敦三月铜报价7262.5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7.54,高于上一交易日7.48,上海期铜涨幅大于伦敦市场。
全部合约成交331956手,持仓量增加16177手至367361手。主力合约成交185525手,持仓量增加14219手至161627手。
期铝
上海期铝价格小幅下跌。主力合约2012,以15880元/吨收盘,下跌5元,跌幅为0.03%。当日15:00伦敦三月铝报价1975.5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8.04,高于上一交易日7.99,上海期铝跌幅小于伦敦市场。
全部合约成交254175手,持仓量增加4783手至365038手。主力合约成交130477手,持仓量减少13794手至119342手。
期锌
上海期锌价格小幅下跌。主力合约2101,以20930元/吨收盘,下跌210元,跌幅为0.99%。当日15:00伦敦三月锌报价2747.5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7.62,高于上一交易日7.60,上海期锌跌幅小于伦敦市场。
全部合约成交306506手,持仓量减少9786手至221305手。主力合约成交144204手,持仓量减少4116手至95149手。
期铅
上海期铅价格小幅下跌。主力合约2101,以15385元/吨收盘,下跌30元,跌幅为0.19%。当日15:00伦敦三月铅报价2009.50美元/吨,上海与伦敦的内外比值为7.66,低于上一交易日7.67,上海期铅跌幅大于伦敦市场。
全部合约成交102758手,持仓量增加327手至65637手。主力合约成交76717手,持仓量增加1842手至37031手。
螺纹钢
上海螺纹钢价格小幅下跌。主力合约2101,以3910元/吨收盘,下跌35元,跌幅为0.89%。
全部合约成交806747手,持仓量减少13261手至1916035手。主力合约成交608878手,持仓量减少38145手至1037906手。
【股市行情】 周二,A股震荡回落,沪指回踩3400点关口。行业板块方面,钢铁、有色金属、材料行业、输配电气、煤炭采选、石油行业、电子元件、航天航空、旅游酒店、民航机场、汽车等小幅上涨,黄金、医疗、保险、食品饮料、家电、水泥进场跌幅居前。题材股方面,稀土永磁、刀片电池、尾气治理、稀缺资源、第三代半导体、充电桩、锂电池等涨幅居前,医疗美容、肝素概念、人脑工程、体外诊断、免疫治疗等跌幅居前。
二、国内焦点
预计24-27日,河北省中南部地区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环境气象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受区域静稳、高湿等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预计24-27日白天,河北省中部和南部地区将出现一次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包括:石家庄、廊坊、沧州、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
24日中部和南部湿度开始升高,风力减弱,污染物逐步累积,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沿太行山城市可能出现中度污染。
25-26日,中南部地区湿度继续升高,地面受弱南风控制,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以中度污染为主,其中26日下午至27日中午南部城市受区域传输影响可能出现重度污染。
27日午后,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由北向南逐步好转,此次污染过程结束。
衡水市定于11月24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2020-11-24 08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26日,受区域静稳、高湿等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步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衡水市可能出现以PM2.5为主的轻、中度污染过程,部分时段达重度污染。按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的相关要求,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定于2020年11月24日8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应急响应期间共有90家A、B级及引领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不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或按要求适当减排;针对404家正面清单企业(其中包括43个正面清单重点工程),在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具体减排措施如下
1.公众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关于印发〈2020-2021年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企业减排措施清单〉(2020年11月)的请示》(衡气领办〔2020〕456号)的清单中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正面清单企业(项目)除外。
(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施工工地、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各县(市、区)自定范围)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车辆、执法车辆、市政设施维护、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相关部门认定的民生保障及其他特定车辆。
(三)扬尘源污染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搅拌等。
加强对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清扫作业,对建成区主次干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2次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非冰冻期)。
所有企业严格执行《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相关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厂区增加保洁频次。
(四)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
全市区域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建成区、县(市、区)建成区严格落实禁止露天烧烤。
4.正面清单应急管理要求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监管正面帮扶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0]332号)中相关要求,正面清单企业(项目)在落实污染管控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停产,不限产。充分运用在线监测、分表计电、视频监控、远程执法等非现场手段对企业进行监管,坚持少检查、少打扰,保障企业良好生产建设环境。
河南省12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1月21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印发紧急通知,建议12个省辖市(示范区)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据预测,11月23日雨后高湿,扩散条件转差,河南省北中部和西部有轻度污染时段,11月24日至28日,继续受高湿静稳不利扩散条件影响,豫北、豫西和中部大部分区域有中至重度污染过程,其中上述区域的安阳、鹤壁、濮阳、新乡、焦作、洛阳、三门峡、济源8市(区)25日至27日有中至重度污染过程,郑州、开封、平顶山、许昌4市有轻至中度污染过程。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建议以上12个市(区)于22日中午12时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漯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和南阳等市仍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要求。
省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市(区),12个重点行业、生产负荷调整的7个重点行业企业减排措施和扬尘源、移动源管控措施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要求,其他行业按橙色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郑州市于11月22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全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
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项目、绿牌工地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全市停止渣土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经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一类民生工程项目除外)。
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Ⅱ级响应期间允许生产、施工的企业及应急抢险工程、一类民生工程、二类民生工程、绿牌工地除外)。
邯郸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至26日,大气扩散条件较为不利,邯郸市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1月24日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二、工业企业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修订版)》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火电企业加大脱硫脱硝剂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市政府对工业企业有相关管控要求的,结合预警通知要求从严执行。
三、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四、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其他运输环节,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减少运力。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根据气温、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
六、全市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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