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加快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邢台市)实际,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期间市主城区内公交免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日7时至20时,在市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
除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公交、客运、单位通勤车、出租、殡葬车、清洁能源汽车、残疾人专用车及其它特定车辆外,其余车辆主城区内禁止通行。外地牌照车辆与本地车辆同样受限行限制。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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